(一)强化创新能力有关规划和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区域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高技术产业联盟建设指导意见》等政策意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积极推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政策,加大创新能力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支持创新的方式和模式,激励和引导各方面资源共同推进区域创新能力建设。
(二)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我省具有优势的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战略性高技术领域和前沿科技领域,新建和续建一批战略性、标志性的科技基础设施,部署一批重大科技、关键技术预研,大幅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战略高技术研究基地,积极争夺未来科技竞争主导权。
(三)建设完善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进一步加强我省关键技术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建设,在航空航天、高功率激光器、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和完善一批国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调整优化布局,完善考核机制,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的管理和扶持,推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之间的交流合作和衔接,推动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产业的快速升级、发展。
(四)增强企业联合创新能力。不断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创新型支撑企业整合各类资源,在激光器、卫星应用、钛及稀有金属、物联网等领域建立产业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制定技术标准,共享知识产权,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六、加快产业聚集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群。按照突出特色、科学规划,促进集聚、创新发展,优化环境、加强引导的原则,加快建设西安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阎良航空基地、西安航天基地、西安-杨凌生物产业基地、宝鸡新材料产业基地等高技术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加强对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带动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
(二)发展区域特色高技术产业链。以“产业发展集群化,集群发展园区化”为基本模式,结合我省产业发展优势,重点构建航空、卫星应用、物联网、激光器及应用、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光伏、风电设备、钛及钛合金、高性能碳纤维及应用和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链,促进上下游资源的整合,形成区域产业竞争优势,促进产业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