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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年贵州省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通知


  共培训县镇及乡(镇)幼儿骨干教师5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安顺市西秀区共15名,其中乡(镇)教师不少于8名;黔南州贵定县共10名,其中乡(镇)教师不少于5名;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共15名,其中乡(镇)教师不少于8名;六盘水市盘县共10名,其中乡(镇)教师不少于5名。

  四、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

  幼教国培计划置换研修项目培训对象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镇及乡(镇)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能力和教研能力;在教师培训、园本教研中能发挥骨干作用;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教龄5年以上;原则上具备幼教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0周岁以下。

  五、培训机构

  由贵州师范学院承担幼教国培计划置换研修项目培训任务。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幼教国培计划置换研修项目培训时间为70天,培训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内完成。

  贵州师范学院须于12月2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国培办,并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培训相关准备工作,确定培训时间、地点,明确有关事宜,及时拟定培训通知发各相关市(州、地)教育局,并报省国培办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选定幼教国培计划置换研修项目的县镇幼儿园。指导并督促项目幼儿园按照幼教国培计划置换研修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严格选派教师参训;做好顶岗实习生的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按项目各阶段要求向培训机构反馈实习生实习情况;统筹安排好顶岗实习生实习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免费为实习生提供住宿,确保学生安全,及时解决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困难和问题。原则上2名顶岗实习生置换1名幼儿园骨干教师。

  (二)顶岗实习师范生由贵州师范学院负责从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优秀师范生中遴选。顶岗实习师范生要先期组织岗前培训,并提前到顶岗实习的幼儿园熟悉了解情况,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贵州师范学院要负责选派指导教师,对顶岗实习师范生加强保教业务指导,同时要配合项目幼儿园加强对顶岗实习师范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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