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四项工作成果。
1、巩固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工作成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今年要围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结合开展“四涉”专项治理,由县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镇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征地补偿款的清查工作;要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行政问责。
2、巩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成果。在全市推行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做到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安全。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3、巩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成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实施“阳光用药”制度,将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今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都要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切实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不合理用药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完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探索引入民营医院药品和耗材采购价格作为“阳光采购”参考价格,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各地区药品中标价格比对分析,逐步建立中标价与采购的联动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全面建立“阳光物流”制度,积极推进全部药品入网赋码,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使用、流转环节以及基建项目的监督,规范流程审批,程序公开透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4、巩固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成果。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两新”组织、行业协会特别是市场中介组织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今年要重点在广告代理、拍卖行、担保服务、出国留学、因私出入境、环境评估、专利代理、保险中介等八类市场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工作,认真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不正当竞争、假审计、假评估、假鉴证、假招标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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