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
(一)放宽登记和市场准入条件。
1、严格依法实施企业登记前置许可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对涉及公民、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资质类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支持全民创业,放开相关人员身份资格审查,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中国公民均可直接凭身份证办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工商注册登记,免除对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审查。
2、试行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登记制度。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经营范围仅含许可类经营项目而暂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可先行确认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待企业取得有关前置审批许可后,再依法核准经营范围。
3、延长企业出资期限。对守法经营,因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出资的企业,依其全体股东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的,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4、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名称预先核准当场核准(须报上级部门核准的除外),登记注册业务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5、放宽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企业组织的登记注册,对申请人开办生产要素市场、专业技术市场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市场实体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办理注册登记。
6、支持非货币出资,允许以实物、知识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配合单位,下同)
(二)放开民营企业经营领域。
1、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营资本开放,享有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待遇。(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
2、支持民营企业以独资、参股、控股、合作和联营等方式,进行社会资源开发建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可将投资权、建设权和经营权一并授予拥有特许经营资质的民营企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发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局)
3、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参股兴办影视制作发行放映、动漫和网络游戏、文化会展、文化中介、演艺、娱乐、体育经营等文化体育企业,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4、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兴办除法律法规限制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各地政府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对在端州城区范围内投资建设民办新校用于基建和购置教学设备的贷款资金,给予一次性3年期以内贷款利息总额的1%的财政贴息支持,每年安排贴息总额为50万元。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政府服务资源和服务管理项目,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证审核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在教师录用和辞退、工资定级等方面按国家《
民办教育促进法》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