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茂府〔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第十一届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梁毅民 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工作。
刘 毅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有关事务。
刘小涛 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综合考核、重点项目、编制、教育、监察、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审计、物价、统计、信访、安全生产、金融、国资、市场物业、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老龄委、对台、商业保险、税务,协管财政。
吴刚强 副市长,分管市政府机关、国土、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环保、房产、人防、公积金,联系共青团。
梁罗跃 副市长,分管工业、内贸、外经贸、农业、林业、水务、海洋渔业、畜牧、气象、三防、扶贫、老促会、招商引资、质量监督、供销、信息化、口岸、供电、工商、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盐务、通信、邮政。
陈 克 副市长,分管公安、法制、司法、消防、打私、人民武装、海事、应急,协管信访和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