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湛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
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湛江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及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内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求,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促进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均应按照《湛江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湛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张荣辉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