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函〔20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编制工作方案
为顺利开展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抓住湛江市在我省乃至国家战略层面的地位提升和重大项目落户湛江的重要发展机遇,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幸福湛江”核心,做大做优经济“蛋糕”,五年再造一个湛江,五年塑新一个湛江,全力打造工业湛江、开放湛江、生态湛江、文化湛江、和谐湛江,推动城市的跨越式大发展。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土地使用,保证城市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总体规划编制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科学决策,民生为重、公众参与,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部门合作。
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参与总体规划各阶段性成果及其实施政策的制定。
(二)专家领衔,科学决策。
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此次总体规划编制在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委员会作用的基础上,从各专业领域挑选具有代表性、熟悉我市情况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就规划编制各阶段的主要技术问题以及成果进行研究、咨询,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
(三)民生为重,公众参与。
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包括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各方意见,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促进公众对规划编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