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佛府办函[2012]209号)
市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佛山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 国(副市长)
副组长:林灼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冯 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贾 伟(市监察局副局长)
钟永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国祥(市住建管理局副局长)
吴乃慧(市审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