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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1〕122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国庆前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6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所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狠抓整改,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保持全市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企业自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9月16日至20日,各区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要对工地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生产。请各施工、监理企业在9月20日前将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所在地的安监站。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整改。9月19日至2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按照省住建厅《通知》中的检查内容要求,对各在建工地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工地,要采取严厉措施,责令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将在检查期间组织督查组对各区进行督查。
  四、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认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完毕后要对本辖区安全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请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将本次检查情况报市安监站,市安监站汇总后于9月26日前将检查情况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60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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