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二○一二年珠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2〕26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质检站,各保障性住房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19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二○一二年珠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二○一二年珠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19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4月5~12日。检查分两阶段,其中2012年4月5~10日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法人单位开展工程质量自查阶段;2012年4月11~12日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现场工程质量检查阶段。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现场重点检查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勘察设计的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现场抽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包括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质量、原材料及构配件检验检测、工程质量观感、混凝土强度回弹、钢筋位置扫描、构件尺寸、抹灰实测、水电设备安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