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经费保障工作,强化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动态管理。完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老党员等群体的抚恤和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等经费保障工作。
四、强化管理促绩效
10、加强资金基金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就业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制定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两院”优抚病员保障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加大专项资金支出力度,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完善基金预算考核办法,提前做好向人大报送社保基金预算的各项准备工作。健全专项资金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新农合、新农保、就业、医改等重点项目数据报送、汇总、分析、运用等工作。继续推进惠民直达工程试点。
11、加强分配机制创新。健全以奖代补机制,重点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奖补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专项资金,优化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健全购买服务机制,重点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社会养老等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通过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12、加强业务信息建设。推进社保指标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厅机关“一体化”平台为支撑,进一步健全社保指标管理系统,统筹推进社保处网站等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推进基金预决算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徽省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信息系统,巩固财政部社保司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网络试点成果,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进联系部门业务信息化建设,支持“金保工程”及医疗卫生、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五、提升素质促能力
13、扎实推进绩效创新主题建设。以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为抓手,巩固扩大学习沈浩精神、“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大力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服务创新。积极参与财政文化“五个一”、“财政宣传月”、“财政督查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效果。
14、扎实推进机关处室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厅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提升处室效能建设水平。加强处党支部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员“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回头看”和“制度大梳理”活动。加强处室文化建设,以“创新、博爱、务实、卓越”的财政精神为指导,深入挖掘财政社保系统文化积淀和核心价值体系。
15、扎实推进社保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保干部学习力度,完善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制度,充实处室集中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社保干部交流培训力度,举办全省财政社保政策研讨会和培训班。进一步加强社保干部课题研究力度,高质量完成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等厅机关重点课题,继续开展社保业务前沿课题研究,并积极推动课题研究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