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6.《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7.《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9.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控制计划的批复》(新政函〔2006〕195号)
10.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216号)(新政办〔2006〕216号)
11.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24号)
12.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3号)
1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
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2号)
1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
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9号)
15.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
16.《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17.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印发新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环财发〔2007〕247号)
18.《关于转发州直“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07〕78号)
三、编制原则
(一)完成总目标的原则。坚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保持增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