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从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三晋技术能手以及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人才中选拔一批技能大师,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相关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到2020年底,省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建设6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2015年底前,建成3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省级公共实训基地按照设区的市“一市一基地”的原则,同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来布局,主要依托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和实训条件的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通过提升改造来建设。面向社会重点开展高端和新兴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培训、高新职业技能鉴定及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到2020年底,建成10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2015年底前,先期建成5个。
二、实施步骤
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任务完成过半,完成中期考核评估。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总体目标。
(一)关于技师培训项目。2011年,研究制定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将培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和行业企业,到2015年底,任务完成过半。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培养任务。
(二)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制定省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工作要求和评估办法,率先在十大振兴产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启动基地建设工作。到2015年底前,完成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中期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基地建设任务和终期评估。
(三)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2011年,制定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条件和评估标准,选择部分行业(地方)启动相关工作,通过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建设范围。到2015年底,任务过半,并完成中期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和终期评估。
(四)关于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统筹规划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布局,并确定所要依托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底,建成5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到2020年底,完成10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