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2〕2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国防科工办、工商联、中小企业局:
《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实施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物,引领和带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重点实施四个工作项目:
(一)技师培训项目。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作用,重点围绕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新型材料、特色食品工业、交通物流业、文化旅游等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加快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和掌握新知识、新工艺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从2011年到2020年,全省新培养技师15万人、高级技师5万人,使技师和高级技师总量达到30万人。其中,省人民政府重点支持2万名(每年2000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培训。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2020年底前,建设40个省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其中,2015年前,重点支持建设20个省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来布局,依托上述行业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培训机构(包括行业、企业举办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来建设。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