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2〕4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机构,省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分配给我省的评选推荐名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气象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县(团)级及以下单位。
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县(团)级及以下个人。
(二)推荐名额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通知》要求,我省可推荐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1个,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3名。各市气象局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省局各直属单位及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机构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国家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凝聚力强,职工支持率高;
3.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良,在组织实施和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面成绩突出,或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和运行等方面措施得力,或在人工影响天气关键技术研究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近5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热爱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8年以上(气象部门外可不受此限制),近年来获得地厅以上奖励或表扬。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归口负责,逐级推荐
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其中,空军系统(含空军空管和机组)由空军司令部统一推荐,民航系统(含民航空管和机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统一推荐。
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须在本地区或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