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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县“路安” 专项行动工作组,以公路超限检测站和公安交巡警平台为依托,对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一律检查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两证”),经核实“两证”真实有效,且与车辆外廓尺寸相符的,当即放行。凡不能提供“两证”、“两证”涉嫌伪造或“两证”信息与车辆外廓尺寸不相符的,一律强行将车辆扣押至指定停车场,经过进一步确认为非法改装的,由当事驾驶员自行联系具有资质的改装企业或由县工商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改装企业恢复车辆原状,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同时严格按《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重要桥梁的管控力度,同时向农村公路延伸,确保“路安”专项行动不留死角。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路安”专项行动检查验收组,对部门开展“路安”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问题突出的县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实行重点帮扶,限期整改。

  六、责任分工

  县交委:牵头并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运管部门排查、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信誉档案;组织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

  县公安局: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积极维护“路安”专项行动的交通及治安秩序,依法查处“路安”专项行动期间阻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经信委: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查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县工商局: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县质监局: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监督检查从事拼装、改装汽车企业,依法查处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县安监局:积极参与“路安”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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