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路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交委主任张昌波任组长,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路路政大队,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县“路安”专项行动。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专项整治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路安”专项行动期间,县经信委、工商部门要对全县车辆改装企业及产品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严格依法取缔非法改装汽车的企业,着力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坚持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的原则。由县交委牵头,县公安局、经济信息委、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分别抽调2人,县公安局、工商局、交委分别抽调1台执法车,组成“路安”专项行动工作组,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路安”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及时互通相关信息,采取区域联动治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管,确保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执法服务,及时稳妥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实施步骤
“路安”专项行动从2012年1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对擅自改变车箱尺寸的货运车辆(包括过境货运车辆)实施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2年1月10日-31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路安”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1日-29日)。县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路安”专项行动的组织方式、行动时间、整治重点、整治手段,鼓励自觉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整改;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策划制作“路安”专项行动宣传专题片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及开展“路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路超限检测站、交巡警平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