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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酉阳府发〔201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现将《酉阳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酉阳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为进一步掀起全民健身热潮,不断增强市民体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和健康酉阳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县体育健身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体育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市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到201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75%以上。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落实中小学每周4节体育课,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高中毕业前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市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市民身体素质抽样合格率达到“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三)体育基础设施显著增加。2012年前,完成“一场(标准体育场)、一馆(体育馆)、一池(游泳池)、一中心(健身中心)”的“四个一”建设。到2015年,全县至少建成标准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游泳池(馆)1个、健身中心1个、健身广场1个、登山步道10条,建成体育公园1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80%以上社区建有以健身路径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体育健身”工程,有条件的村建成篮球场1个、乒乓球台2副以上,新建住宅小区体育设施建设有每户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建成有乒乓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游泳池、室外综合健身场、健身路径和儿童游戏场“7大件”体育设施。50%以上的乡镇建成面积不少于2280平方米带看台的塑胶灯光篮球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全县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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