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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落实退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认真执行转户居民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的条件、手续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退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范围。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落实转户居民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落实医疗保险优惠政策、落实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新增农村籍退役士兵转户待遇,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及时清理城镇用人单位为转户农民工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情况,维护转户农民工参保权益。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局、经济信息委、工商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落实转户居民子女受教育保障权益。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全县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入学比例大体相当。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满足新增学生的入学需求。并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在集镇以上学校免择校费就读。

  (责任单位:县教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7.落实转户居民住房保障政策。加大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管理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转户居民积极购买商品房,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购买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免购房契税。

  (责任单位:县国土房管局、地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落实转户居民计划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实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和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9.落实转户居民卫生保障政策。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在县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防疫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落实转户居民就业保障政策。落实转户居民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并将就业困难人员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通过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创办微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鼓励转户居民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人员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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