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申报工作的函
(粤经信节能函〔2012〕17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粤经信节能〔2010〕89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定于近期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各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工作,按照《办法》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业园申报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
二、符合《办法》要求的工业园,根据《办法》有关申报与认定的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
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请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四、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名单,并授予“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证书及牌匾。
五、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迳向我委反映。联系人:梁苑蓝、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361、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
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表
申请编号:
园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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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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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总体规划面积(公顷)
| | 开发时间
| 年至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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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土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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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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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负责人
| |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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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联系人
| |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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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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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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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概况:
(工业园规模、入园企业数量及状况、工业园效益、土地使用、基础条件、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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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地级市人民政府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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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目录:
1、工业园总体规划(文本及图纸)及地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园区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符合当地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要求的证明材料;
2、标注循环经济工业园和经依法批准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及地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的经依法批准和权属清晰的土地相关证明材料;
3、园区管理办法;
4、园区循环经济管理办法;
5、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审查意见和地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环境违法事件的证明材料;
6、详细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及实施情况说明;
7、园区启动清洁生产工作相关文件;
8、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相关证明材料、证书;
9、园区内重点耗能企业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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