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
(巴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 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40号)要求,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2010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对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9个乡镇人民政府、84个县(市)基层行政执法部门、45个州属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考核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各级政府、各部门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按照《办法》和考核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分工清晰,任务明确。库尔勒市、焉耆县将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认真开展自查和考核工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三是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县市、各部门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级政府确立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亮点突出,工作扎实。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政府制定了《政府工作规则》、政府常务会议规范,依法行政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实施,为依法行政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决策机制落实上,实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水平。焉耆县规定,所有政府采购合同都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并签署意见的不得进行政府采购,杜绝了违规或不当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确保了政令畅通
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库尔勒市制定了《库尔勒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及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操作性。二是提高民主参与程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硕县要求规范性文件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都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可操作性。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2010年,全州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大部分县市和部门对2009年以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及时上报清理结果并以政府文件、政府网站、办事窗口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州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677件,其中废止697件,建议修改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