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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强学校及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行业自律制度

  (1)把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向学校及周边地区延伸,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出销售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召回等自律制度。

  (2)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各工商所、学校要与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实施有效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3)充分发挥监管责任区作用。各监管责任区的工商干部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动态跟踪监管。

  3.分层分类监管制度

  (1)严把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营者档案。

  (2)坚持区别对待与分类指导、依法登记与备案管理相结合,定期开展整治无照经营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净化学校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属地工商局要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级建立食品经营诚信档案,实施分层分类信用监管。

  4.食品市场信息沟通制度

  (1)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认真受理和处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消费投诉,优先办理学生投诉举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2)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5.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制度

  (1)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学校要聘请家长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

  (2)充分发挥乡镇、社区等基层消协分会作用,指导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和消费者联络站工作,发动社区群众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督。

  (3)注重和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与新闻媒体建立学生消费安全信息通报机制。以发布监测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为重点,及时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定期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四)完善监管网络

  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辅导员、督导员、组织员、教育宣传员、监督员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辅导员,由工商干部担任。主要职责: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食品安全教育进校园动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集中辅导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课;不定期在校园发放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针对投诉热点解答师生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问题,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不定期在校园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示,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两站”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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