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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4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国公局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大纲》),现将《大纲》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的认识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要求,是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因此,不断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对于公务员有效履行职责,树立和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

  二、创新思路,确保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扎实有效

  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围绕公务员职业道德基本素质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务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我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将全省公务员轮训一遍,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突出做好新录用公务员、晋升职务公务员与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培训,使他们的道德素养明显提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大纲》要求,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与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宣读誓词、红色教育、选读好书、主题征文、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实效。要善于发现和树立身边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每位公务员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创新培训教学思路,多措并举,积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各地实践教育基地作用,举办爱国主义教育和警示教育,引领公务员自觉形成“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和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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