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企业标准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2〕338号)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相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初审推荐,我局按“确保重点、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审核后,确定下列6家企业作为2012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企业标准体系试点单位,并就做好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企业试点时间为1年,自2012年7月起至2013年7月止。
二、各试点企业应充分认识开展标准体系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据GB/T15496、GB/T15497、GB/T15498和GB/T19273《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以整合、提高、优化为核心,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并予有效实施。
三、各试点企业在标准体系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模式。试点过程中应注意体系文件、标准文本和标准实施记录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在试点过程的各个阶段,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
四、各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和标准化技术机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开展标准体系试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作为引导企业强化标准化管理基础,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技术辅导,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及时提供相关标准化培训和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