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2〕16号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市政府决定,对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张新起市长兼任: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承担。
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食安办承担。
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承担。
青岛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规划局承担。
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规划局承担。
青岛市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承担。
青岛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文物局承担。
青岛市重大国际帆船赛事(节庆)活动组委会主任,组委会日常工作由市帆船运动管理中心承担。
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水利局承担。
青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担。
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青岛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青岛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监察局承担。
青岛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青岛市实施定向招商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青岛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青岛市实施定向招商促进产业调整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化委承担。
青岛市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承担。
青岛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承担。
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承担。
青岛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环保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