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广德宿松两县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移交准备工作的通知
(工商外企字〔2012〕27号)
宣城、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广德宿松两县工商局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皖工商政字〔2012〕6号)精神,做好广德、宿松两县的外商投资企业书式档案移交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宣城、安庆市局于近期内将住所或营业场所在广德、宿松两县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分支机构)书式档案卷宗,按照规范进行全面检查整理,做到企业档案无遗漏,档案材料无遗漏。
2、按照企业类别进行登记、归类,制作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表和档案移交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2)。档案需一户一档,整理后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按照规范标注。档案内卷宗按设立卷、变更卷、注(吊)销卷分别装订成册,卷内档案需标清页码;变更卷要求一次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