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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已列入省卫生厅2010年工作目标,希望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列入本地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层层抓好工作的落实。
  2、今年是《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最后一年,各市(州)卫生局要认真组织抓好人才培养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生源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教育招生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招生报名推荐等有关工作。
  3、《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是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人才重点项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推荐、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4、根据省招生办的统一安排,2010年半脱产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各地卫生局与当地招生部门咨询)。请各地务必于报名前完成考生的推荐、审核等工作。凡未经村委会、乡镇党委、县(市)卫生局推荐、市(州)卫生局审核的考生一律不纳入项目招生范围。
  5、各地在考生报名结束后,要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并上报省项目办备案。
  电 话:0431-82727130
  联系人:林天慕

  附件1、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婚否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通讯地址、邮编

 

报考

学校

1:

报考专业

1:

2:

2:

 

村委会

推荐意见

 

乡(镇)党委初审意见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县(市、区)卫生局

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市(州)卫生局意见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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