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1、《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已列入省卫生厅2010年工作目标,希望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列入本地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层层抓好工作的落实。
2、今年是《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最后一年,各市(州)卫生局要认真组织抓好人才培养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生源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教育招生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招生报名推荐等有关工作。
3、《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是省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的人才重点项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推荐、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4、根据省招生办的统一安排,2010年半脱产报名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请各地卫生局与当地招生部门咨询)。请各地务必于报名前完成考生的推荐、审核等工作。凡未经村委会、乡镇党委、县(市)卫生局推荐、市(州)卫生局审核的考生一律不纳入项目招生范围。
5、各地在考生报名结束后,要及时将报名情况汇总并上报省项目办备案。
电 话:0431-82727130
联系人:林天慕
附件1、2010年吉林省“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人选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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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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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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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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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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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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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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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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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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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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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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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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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学校
| 1:
| 报考专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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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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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
村委会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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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初审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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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卫生局
审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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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卫生局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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