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城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的分配、审核、审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申报与审批
  市“菜篮子”办公室根据市政府确定的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和目标,每年制定并下达《黄冈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指南》,确定当年项目支持的内容、支持标准、实施范围和有关工作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按当年的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
  市直项目承担单位直接向市“菜篮子”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申报。黄州区项目承担单位,由区“菜篮子”办公室和区财政局联合向市“菜篮子”办公室、市财政局申报,并建立项目库,择优扶持。
  市“菜篮子”办公室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第五条 项目实施
  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实施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由市“菜篮子”办公室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项目和资金计划。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双方职责。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合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与规模、资金筹措与使用、进度安排、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要报市“菜篮子”办公室备查,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第六条 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市“菜篮子”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确认报告书,并填 写验收表。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相应减少项目资金。
  第七条 资金审批
  依据验收确认报告书,由市“菜篮子”办公室审核确认,送市财政局审核签署意见,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审批。
  第八条 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依据验收确认报告书和市领导审批意见,直接将专项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
  第九条 资金监督
  项目建设期间市“菜篮子”办公室对项目执行与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好,资金使用不当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完全不执行项目,违规使用资金,阻挠监督检查的单位,予以取消项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