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不断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完善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服务体系,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力度。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并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
(十二)扎实开展体育创强争先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体育创强活动,推动各县区和乡镇(街道)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并为建设体育强市打好坚实基础。到2015年,吴兴区确保建成省级体育强区,南浔区力争建成省级体育强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下,由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推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责成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留归市、县二级体育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适时出台《湖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体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既要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也要研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为鼓励、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创造有利条件,推动我市体育经营企业和体育产业的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开办专栏、播发公益广告和宣传片等形式,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各类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播 “终身体育”理念,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体育旅游、体育娱乐和农家乐体育休闲项目,促进体育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机制,不断巩固实施成效。市政府将对各县区贯彻本实施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体育部门。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