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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云建建〔2011〕80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属及有关企业: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省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将全面进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高峰阶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1〕148号)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的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手续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交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和建设领域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预存证明。对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可不予受理。最大限度减少新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从源头上保障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资支付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的企业和项目,以及已完工但工程款尚未结清的项目。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发生。

  三、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处理拖欠不积极的建设单位或承包企业,特别是因拖欠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全国诚信信息平台等处罚,并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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