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报送的数量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厅属各单位每两个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五、信息的交流使用
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将集中、筛选高质量的信息,视情况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信息》发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厅属各单位,必要时可编发专辑或特刊。针对性强、价值较高的信息由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择优整理上报省纪委或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监察局。
六、检查考核
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每半年或一年酌情对各地、各单位报送和被采用的信息数量、质量情况进行文字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的情况将作为省厅对各州(市)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和厅年终对各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沟通交流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要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此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承办机构和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厅属各单位也要指定信息报送联络员)并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驻厅纪检组。
2、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领导对报送信息要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送信息的体裁不限,可以简讯、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理论文章、情况报告等体裁报送。工作动态、工作简讯,一般掌握在600字以内为宜;情况专报、调研文章、经验做法一般控制在2500字以内。所报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3、信息报送要围绕本系统中心工作采集,既要总结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又要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的措施。提倡多写多报结合工作实际、改革创新、有理论、有实践、有思想的高质量信息。有时间性的信息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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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