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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的通知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按照与中方合资、合作企业的隶属关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三、年审内容
  年审内容为2011年各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重点:一是劳动合同签订;二是工资支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三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四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五是有建设项目的用人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等情况。
  四、年审时间及方式
  年审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全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采取书面报送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年审公告和报表,进行自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分级管辖参加年审。
  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年审方案。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改进年审方式方法,扩大年审覆盖面。
  (二)要对参审单位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认真审查。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对不整改或逾期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依照《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进行查处。
  (三)针对近几年来劳务派遣单位的投诉举报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要抽调组织人员对辖区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行为。
  (四)认真做好年审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切实掌握年审动态。年审期间数据统计和上报分(4月15日、5月15日)两次进行当月动态数据上报;年审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在7月10日前及时汇总所有数据和总结材料上报。
  (五)年审审验合格证和防伪标识由省厅统一印制,审验手册可自行印制或由省厅代为印制,各州市劳动执法年审办公室请在2月20日前将需求种类数量报省劳动执法年审办公室,费用自理。
  (六)把执法年审与主动巡查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查处违法案件相结合,使年审达到预防并化解矛盾,发现并整改违法行为,查实并处理违法问题的切入点,切实把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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