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
(赣安指委[2012]5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12〕6号)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指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省指委会成立全省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知识竞赛组织领导机构,统一协调,精心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实际,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好这项活动,确保竞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竞赛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的良好契机,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规的热潮。
竞赛活动分为学习、发动阶段(5月15日-6月14日)和答题、报送(6月15日-7月14日)两个阶段。竞赛参考资料以《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以及《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等为主,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将在《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上刊登,各单位可直接复印或从网点下载印刷。
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统一制式答题卡答题,竞赛成绩以答题卡为准,具体要求见试卷。单位组织参加竞赛的,答题卡由组织单位统一收集后寄送至全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个人参加竞赛的,可将答题卡交至所在地市或县安全监管局,也可直接寄至全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精心组织并总结好本地、本单位的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并于7月20日前将竞赛活动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全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将择优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届时,竞赛组委会将组织阅卷、评奖,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随机抽取产生个人的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