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级单位:

  201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确保市民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国庆节期间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国庆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对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巡查及时。

  二、突出工作重点,组织专项检查。各单位要针对食品购销和旅游消费进入高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针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重点食品,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非法添加、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坚决防止因食品热销而出现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管理松懈,甚至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保证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同时,要抓好薄弱环节的风险排查和控制,要针对食品热销可能导致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抬头的情况,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监管死角和盲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高度敏感性,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务必要做到反应迅速、果断处置、高效灵活、有效应对。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要严肃值班纪律,做好充分的保障准备,防范于未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各单位带班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