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沪交安〔2012〕21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2〕2号)要求,市交通港口局制定了《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努力促进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2〕2号)要求,现结合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宣传贯彻《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6月4日至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