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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扩大自有渠道影响力。编制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家庭用药》、《食品与生活》等合作杂志作用,积极开展宣传科普,发布食品安全评价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评估报告、监管动态等,并通过自印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活动等扩大自有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的影响力。(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3、对接各类新闻媒体。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向媒体发布,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政府信息的知晓面,促进政策法规广泛知晓,便于贯彻落实。同时认真做好相关知识分析、法规解读等,确保信息便于公众理解,促进形成科学认知。(办公室)

  4、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按程序做好申请人接待、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查核、资料搜集研判和公开答复工作。规范受理窗口和网上咨询问答,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扎实做好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研究研判,进行案例梳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研究,从6月份起,对局系统历年产生的政府信息开展整理,梳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例,研判其信息公开程度,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研判能力。(法规处、办公室)

  2、加强部门协作,统一答复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等工作的对接,加强信息互通,对涉及相同内容的不同形式申请,进行沟通研究,汇总相关信息,统一依法合规予以妥善答复。加强全系统各区县分局、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间的信息整合与沟通,给予申请人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举报受理中心、办公室、稽查处、食监处)

  3、加强宣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工作制度。市局要组织系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各单位应组织信息公开负责同志积极参加,认真学习贯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并将有关工作要求传达给全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促进在监管执法中切实做好案卷规范、信息保存,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资料完整,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办公室、各单位)

  4、加强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建设文件信息库。按规定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管理流程,制作信息公开档案并妥善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可查。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建设政府文件信息库,提高局政府信息整合度,便于查询调取。(各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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