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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一)丰富公开内容,扩展公开领域

  1、发挥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作用,积极科学公开安全评价信息。积极整合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相关信息,主动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向公众提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苗头性、长期性问题,呼吁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氛围。(食监处、食协处、药安处、办公室)

  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继续主动公开我局经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包括预算编制说明、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根据财政和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对社会做好财政预算的相关解释说明工作。继续推行实施本局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财务处)

  3、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逐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询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加强食品药品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法规处)

  4、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及时公开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和新闻应对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重大事件,发布问题食品药品控制信息和重点案件查处的阶段性结论,向公众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帮助控制和防范安全风险。(办公室、举报受理中心)

  5、提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程度。梳理汇总行政处罚案卷信息,推进建设数据库,形成可快速查询公开的数据形式,妥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研究行政处罚信息的社会效应,妥善权衡公开效果,防止出现错罚不当的情况,尝试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与整改验收情况协同公开机制。(法规处、稽查处、食监处)

  6、促进审批事项、程序和结果公开。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做好相关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并做好结果公开。(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二)深入整合资源,拓宽公开渠道

  1、强化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建设。以局政务网站为信息公开发布主渠道,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核心,提供更贴近公众需求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办好公众关注度高的栏目;依托局信息化建设成效,拓宽提升网上办事的范围;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机制,妥善做好网上咨询问答。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逐步使局政府网站发挥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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