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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2.统一抽样方法,提高样本代表性。按照统一的方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进行分层随机抽样,选取调查户,实现所有地域和人群不交叉、全覆盖。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变化较大和人口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依据抽样理论测算,适当增加样本数量,调整样本地区分布,科学抽取样本,提高对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代表性。

  3.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采用统一问卷和记账格式,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实施常住地调查,直接采集原始数据。健全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对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电话抽查、实地回访等。积极利用社保、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加强对收支统计数据的评估。

  4.统一数据处理,改进调查手段。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以住户电子记账和调查人员手持电子终端的方式直接采集数据,并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实现各级统计机构按照权限共享基础数据,减轻调查对象的负担,促进调查对象的参与。

  5.统一数据发布,丰富发布内容。在发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数据的基础上,按年度发布全体居民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数据。按季度发布现金收支水平、结构及变化等数据。

  (三)实施步骤。

  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2012年底前是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一体化住户调查试点,建立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抽选对全省和分市、县(区)有充分代表性的住户调查样本,组织开展摸底调查,选聘辅助调查员,抽选落实调查户,组织培训各级调查人员。2013年起进入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住户生活状况调查,发布全省和分市、县(区)居民收支数据。

  三、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是统计工作适应科学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不仅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而且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改革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质量管理。 数据质量是住户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住户调查工作优劣的基本标准。各地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确保调查质量,规范数据管理,统一数据发布。各市、县(区)要对本地区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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