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建设省直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2]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改委《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建设省直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考评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建设省直单位对口支援工作考评办法
(省发改委)
为切实抓好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建设工作,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建设对口支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145号)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考评。通过考评,确保2012年底前各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移民搬入新居,努力把库区移民新村创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村、生态村。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省直45个定点对口支援帮扶单位。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突出对省直对口单位负责帮助新建移民新村范围内的路面硬化、环境绿化、用电入户、饮用水、行政村的学校教育、医疗卫生所的建设等“六大基本任务”和落实帮扶资金情况的考评,主要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47分)。主要是:移民搬迁、路面硬化、饮用水到户、用电入户、环境绿化包括垃圾处理、改厕等情况。
(二)资金支持和管理情况(43分)。主要是:省直对口支援单位落实帮扶资金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公益事业建设情况(5分)。主要是:行政村的学校教育、医疗卫生情况。
(四)组织领导机制情况(5分)。主要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工作人员到位情况。
具体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和考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