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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和盟市卫生局认可证明。

  8.各盟市卫生局(蒙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经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给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9.出师考核申请提交时间为每年12月底前,考核时间为次年2月,具体时间由自治区卫生厅确定并通知各盟市卫生局。

  10. 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11.出师考核由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二)确有专长考核

  1.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蒙医、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蒙医、中医医疗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蒙医中医诊疗技术。

  2.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考核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本领考核。

  3.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各盟市卫生局(蒙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

  4.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原件1份);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

  (6)30份证明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疗效的病例资料及诊疗患者评价材料。

  5.确有专长考核申请提交时间为每年12月底前,考核时间为次年2月底前,具体时间由盟市卫生局通知。

  6. 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评议评价是选30名居民或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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