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省政府已取消和调整的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抓好衔接和落实,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按照省里的标准对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继续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全面实施网上审批,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件,政府各部门必须100%利用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 (省监察厅、省工信委、省信息中心负责)
(三)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研究细划事业单位分类标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财政、资产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业年金、党建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和登记管理核查制度。做好行业改革与分类改革的衔接工作。 (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抓紧实施《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适时推动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负责)
十、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改革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力争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两个100%”到位。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设立综合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努力建设村有信息员、乡镇有中心、县市有网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 (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二)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试点,优化用地结构。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利用改革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山地工业、缓坡城镇建设。改革用地审批方式,推进重大项目用地管理改革。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 (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