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2〕133号 )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自治区疾控中心、地病中心、结防所、精神卫生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扎实做好2012年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1〕1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业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提高工作质量,为实现“十二五”疾病预防控制各项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二、项目内容
(一)流行病学骨干技术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区12个盟市各派1名专业技术骨干接受培训。培训时间2天。培训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内容
(1)现场流行病学基本概念和方法;
(2)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计和应用技术;
(3)快速获取信息、分析和利用信息技术;
(4)实验室标本采集、运输、保存和处理技术;
(5)传染病流行病学基础及传染病现场消毒要点;
(6)开展针对不明原因疾病现场调查的基本要领;
(7)疾病控制工作中的现场调查处理能力;
(8)指导现场实践活动,并向决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能力;
(9)组织开展现场培训的宣讲能力和与媒体沟通的能力;
(10)现场流行病学案例分析等。
(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疫情网络报告管理培训
1.培训对象及人数
(1)自治区级培训
对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有关人员和全区12个盟市卫生局疾控科负责人、疾控中心分管主任、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自治区本级5人、每盟市5人,共培训65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盟市级培训
各盟市对辖区内所有旗县(市、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每个旗县(市、区)2人,共培训202人。培训时间2天。
2.项目内容
(1)自治区级培训
①
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
②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操作技术规范;
③传染病网络直报用户和权限管理技术规范;
④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网络报告管理中的法律责任;
⑤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网络报告中存在问题剖析等。
(2)盟市级培训
培训内容可根据自治区级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
(三)重点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及人数
(1)自治区级培训
对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全区12个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疾控中心科室负责人、19个流感监测哨点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各1人进行培训,共培训38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对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5人和全区12个盟市地病中心(疾控中心)分管主任、科室负责人、检验人员和盟市综合医院分管院长、预防保健科负责人等进行培训。自治区本级5人、每盟市7人,共培训89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由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盟市级培训
各盟市对辖区内所有旗县(市、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个旗县(市、区)6人,全区共培训606人,培训时间2天。
2.项目内容
(1)自治区级培训
①传染病流行的特点、规律及防控策略;
②炭疽、手足口病、流感、流行性出血热、腮腺炎等重点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③标本采集、运送、检测及实验室数据分析;
④传染病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
⑤鼠疫重点培训疫情监测检测、预警预测、分析报告、疫区处理、应急能力等;
⑥布病重点培训技术方案、三位一体管理、重点人群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宣传教育、行为干预、联防联控、效果评估等。
(2)盟市级培训
培训内容可根据自治区级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
(四)免疫规划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及人数
(1)自治区级培训
对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全区12个盟市卫生局疾控科负责人、疾控中心分管主任、免疫规划科科长、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自治区本级5人,每盟市4人,共培训53人。培训时间2天。培训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盟市级培训
各盟市对辖区内所有旗县(市、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个旗县(市、区)4人,全区共培训404人,培训时间2天。
2.项目内容
(1)自治区级培训
①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②社区接种技术指导;
③麻疹、AFP等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与处置;
④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操作;
⑤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及工作进展等。
(2)盟市级培训
培训内容可根据自治区级培训内容,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
(五)艾滋病性病防治技术培训
1.培训对象及人数
(1)自治区级培训
对自治区本级和重点盟市疾控中心检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全区共培训30人。培训时间3天。培训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盟市级培训
各盟市对辖区内所有旗县(市、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个旗县(市、区)10人,全区共培训1010人,培训时间1天。
2.培训内容
(1)自治区级培训
①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②艾滋病筛查检测实验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