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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州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州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的通知
(榕建政务[2012]10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第159号)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建委审查,核准福州旗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增项:市政公用工程三级、钢结构工程三级、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三级、建筑防水工程三级资质。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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