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08年度厅直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交函[2009]64号 )
厅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度厅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考核的情况看,2008年厅直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为主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厅直各单位能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管局、公路局、运输局、航道局等单位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抓工作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心尽力、克服困难,为推进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省厅的要求,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航道局在组织各类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活动中,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必检内容,有效地督促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绝大多数厅直各单位能够召开办公会、专题会,及时传达落实省厅的工作部署,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和工作任务。省高管局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各管理分局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做到“三真”,即真重视、真落实、真整改,体现了求实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要求,强化了系统管理。省地方海事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老旧渡船的整治力度,保证了水上运输的安全稳定。
(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厅直各单位能够从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入手,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抓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如质监站针对项目法人安全责任落不实、没有专门安全机构等问题,代厅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二是抓关键。努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落不实的问题。如航道局为提高监管水平,增设了6位专职安全员,并高配为副科级。三是全力推动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法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五要素”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