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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榕教法[2012]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

  现将《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2012年度的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2012年度的普法教育工作。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福州市教育局201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福州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意识以及学法用法水平,结合教育法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平台,完善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学习宪法教育法、民法等基本的法律知识、新出台与新修订的教育政策法规、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

  2、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编印学习资料等形式,加强普法学习与宣传。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提倡和推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撰写法治文章、论文,参加法制课题研究和法治征文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执教意识

  3、着力抓好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如《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促进教育观念转变。各学校要统筹部署,将教师法制教育和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整体安排,明确法制学习培训内容及方式,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教师学法用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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