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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州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
  1.成立凉山州旅游标准化工作机构。
  2.制定《凉山州创建四川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州实施方案》。
  3.确定试点地区和单位。
  4.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签订试点任务书。
  5.建立创建工作信息平台。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
  1.开展标准普查。对全州各级各类涉旅企业服务标准、贯彻实施及效果等情况进行普查,为制定标准规划和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标准框架。根据标准普查情况,围绕“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及相关要素,参照国家、省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旅游业标准体系,编制《凉山州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凉山州旅游标准化体系表》,出台《凉山州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旅游相关地方标准。
  3. 政府制定对试点单位的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旅游企业认真贯彻旅游标准,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
  4.建设标准化人才队伍。从州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并邀请州内专家学者、业内人士,组建州旅游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5.开展标准化培训教育。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对有关部门、单位和涉旅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和基层员工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6.全面开展达标工作。对照《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和《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全面开展创建达标工作。
  7.加强创建宣传工作。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强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同时与省级主流媒体建立互动平台,及时报道试点工作情况。在城市主要交通要道设置公益宣传牌,增加公众知晓度,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标准的良好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查阶段(2012年10月)。
  按照试点任务书、《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计分表》和《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内容,制定我州评估方案,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县市和企业进行先期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全州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自查合格后,向省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12年11月- 12月)。
  认真做好我州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总结,制定迎检方案,在巩固发展试点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做好迎接省旅游局对我州旅游标准化试点现场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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