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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9]12号 )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切实做好2009年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节日安全工作。要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要针对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节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除对服务区、客(货)运站、仓库、港口、车船等重点对象进行检查外,还要加强对办公楼、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确保不留死角。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单位,应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及现场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现场和动态监管。要重点抓好节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禁司机疲劳驾驶,严格“三品”检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要加强对港口码头、旅游区的动态监管,加强对“三无”船舶和超载船舶的现场监管。要加大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力度,做好公路桥梁养护,对危险路段、重点桥梁等要做好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公路安全畅通。要针对施工工地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加强防火、防电、防爆和高空作业等安全管理,并教育职工注意控制和减少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服务区、站场、油库等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看守。

  四、完善防范恶劣天气措施,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部署防范浓雾、雷雨、大风恶劣天气的各项措施。要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带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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