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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18分)

资金拨付
  情况

6

1、除质保金外,中央资金按时、全额拨付到项目,得2分;全额拨付,但拨付不及时的,或按时拨付80%以上的,得1分;拨付到项目不足80%的,得0分。
  2、除质保金外,省级资金按规定比例按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得2分;全额拨付,但拨付不及时的,或按时拨付80%以上的,得1分;拨付到项目不足80%  的,得0分。
  3、市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的,得2分;拨付到项目80%以上的,得1分;拨付到项目80%以下的,得0分。

 

 

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2

政府采购制度程序合法,无重大问题。

 

 

工程款支付及时性

3

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拖欠工程款现象,得3分。未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计量支付、时间等支付工程款,出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

 

 

资金使用规范性

4

1、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项资金用于规定的建设内容,即用于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的堤防新建加固、护岸护坡、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支出。
  每满足1项得2分,全部满足得4分。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性

3

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白条入账现象。
  2、资金管理规范,无违反基建财务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现象,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3、专项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规范。
  每满足1项得1分,全部满足得3分。

 

 

工程建设成果及治理效果
  (17分)

项目完成情况

建设任务完成
  指标

4

1、满足设计要求,全部或基本按设计要求完成任务,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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