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满足招标投标规定,但仍存在少量招投标不规范行为的,得1分。
招投标不规范,有评标违纪、违规和有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现象被查实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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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制
| 2
| 1、按规定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监理。
2、监理人员均持证上岗,数量满足项目和合同要求。
3、监理规划和细则编制及监理资料满足规程和建设要求,成效显著。
满足3项得2分,满足其中2项得1分,1项以下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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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
| 2
| 1、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并按照规范签订合同。
2、工程施工、监理、设计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
3、各参建单位认真执行投标承诺,投入人员、设备和力量,满足施工需要。
第1、第2项有一项不满足,或均不满足的,得0分;第1、第2项均满足,但不满足第3项的,得1分;三项均满足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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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5
| 1、项目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健全,得1分。
2、经检查、抽检和检测:工程实体质量好的,得4分;实体质量较好,但仍少量存在缺陷、且及时整改处理的,得3分。实体质量一般,存在质量缺陷未能及时处理的,得2分。实体质量较差,得0分。
项目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不论满足几项,均得0分。
| 打分主要依据为:
1、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情况;
2、历次质量检查和抽检、各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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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5
| 1、项目单位安全责任制度和保证体系健全,得1分。
2、制定了安全度汛应急预案,得1分。
3、管理有效,无安全生产隐患的,得3分;管理成效一般,存在少量安全隐患、但能及时整改的,得2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得0分。
项目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不论满足几项,均得0分。
| 以文件、会议纪要、历次安全监督检查等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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