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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2、是否开展了相关工作(1分)。

 

 

资金管理
  监督检查

2

1、是否针对资金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1分)。
  2、是否开展了相关工作(1分)。

 

 

整改情况
  监督检查

2

1、是否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1分)。
  2、是否开展了相关工作(1分)。

 

 

实施意见制定情况

1

是否根据规划任务制定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等分年度实施意见。

 

 

组织实施总体成效

2

政府组织有力,及时协调推动,施工环境好,进度快,管理规范,及时发挥效益的得2分;组织推进工作一般的得1分;组织实施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得0分。

以历次检查、稽查情况为依据

 

初步设计审核把关情况
  (2分)

2

1、前期工作审核,初步设计上报前是否进行市级审查,把关是否严格;
  2、前期工作进度是否满足按期完成规划的进度要求。
  满足其中1项得1分,两项均满足得2分。

 

 

统计及信息宣传
  (4分)

统计报表

2

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县(市、区)将报表报送市,市将市、县(市、区)报表汇总后报送省),发生一次延误扣1分,扣完为止。

 

 

信息管理

1

按要求及时、准确更新省级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信息宣传

1

及时上报建设信息并被水利厅、财政厅采用,或在省级媒体中宣传得1分,宣传工作不力得0分。

 

 

建设任务完成情况(3分)

全市中小河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

全市中小河流总体建设任务达到时序进度或超额完成,且单项满足进度要求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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